为做好安徽省检察机关2023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业技能测试工作,根据《安徽省检察机关2023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入围面试且资格复审合格的全体考生。
二、时间
2023年5月10日(周三)上午9:00。
三、地点
本次职业技能测试考点均设置在各省辖市,其中,报考省检察院及其派出院职位的考生,在合肥市考点参加考试,具体如下:
地市 | 职位 | 考试地点 |
省直 | 3001—3008 | 合肥市人事考试综合服务中心(合肥市庐阳区宿州路与阜南路交口西南角) |
合肥 | 0101—0114 | |
淮北 | 0201—0206 | 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淮北市鹰山中路22号) |
亳州 | 0301—0306 |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亳州分校(亳州市药都大道1621号) |
宿州 | 0401—0407 | 宿州技师学院(埇桥区宿怀南路A-606号) |
蚌埠 | 0501—0513 | 蚌埠工艺美术学校(蚌埠市淮上区昌明街职教园区西门A4教学楼) |
阜阳 | 0601—0613 | 阜阳技师学院(阜阳市颍州区临泉路889号) |
淮南 | 0701—0711 | 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淮南市田家庵区国庆西路199号) |
滁州 | 0801—0815 | 滁州市开放大学(滁州市凤凰东路371号) |
六安 | 0901—0912 | 六安技师学院(六安市佛子岭东路汽车东站西侧) |
马鞍山 | 1001—1016 | 马鞍山市人事考试院(马鞍山市湖南东路2855号) |
芜湖 | 1201—1214 |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芜湖市弋江区文津西路201号峨山路南门) |
宣城 | 1301—1315 | 宣城市人社局四楼机房(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4楼) |
铜陵 | 1401—1410 | 铜陵理工学校(铜陵市翠湖四路东段3999号) |
池州 | 1501—1508 | 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池州市贵池区东湖南路46号) |
安庆 | 1601—1619 | 安庆开放大学(安庆市迎江区菱湖南路179号) |
黄山 | 1701—1715 | 中共黄山市委党校(黄山市黎阳镇学院路1-1号) |
四、考试形式及标准
职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计算机速录技能,采用上机操作(看打)的方式,满分1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考生总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60分以上的为合格,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面试。因职业技能测试不合格导致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依序递补,递补不超过1轮。
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应按照考试管理系统的提示进行考试,考试时间为15分钟,15分钟内看打正确字符达到900个为60分,考生所打正确字符÷900×60=考生得分。最低0分,最高100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职业技能测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预装有万能五笔、搜狗拼音、紫光拼音等输入法,严禁考生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及词库(职业技能测试考场规则见附件)。
五、注意事项
1.因计算机机位限制,部分地市考生需分批考试,具体批次及座位号安排,详见考试当天考点张贴公告。
2.面试工作事宜请关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及各市检察院官网、微信公众号。
3.考生如有疑问,可与招聘机关联系,联系方式详见笔试职位表。
附件:职业技能测试考场规则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3年4月29日
附件:
职业技能测试考场规则
1.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开考前20分钟抵达考场,未到考生本人上机考试批次的请在候考室等候。考试开考后迟到5分钟者不得入场。未带证件或证件不齐、不符者不得入场。
2.应试人员对号入座后,将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放在明显位置,以备查对。
3.应试人员不得将任何书籍(资料、纸张)、软(光)盘、移动存储设备、移动电话、电脑等带入座位。已带到考点的集中存放、统一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
4.应试人员必须按照考试时间、批次和座位号参加考试,按要求输入本人信息和笔试准考证号进入考试系统进行测试。
5.考试全部采用上机操作的方式,应试人员应按照考试管理系统的提示进行考试,不得擅自进行冷、热启动、复位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违规操作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6.每场考试时间为15分钟,考试时间以考场计时器为准。迟到者必须在考试时间内完成测试,不得延长时间。提前完成测试者,必须经监考人员确认属正常完成测试后方可离开考场,否则,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7.因特殊情况(如停电、系统、网络故障)导致考试不能如期进行时,应按考点通知的时间另行考试。
8.应试人员应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不得有替考、扰乱考场秩序等违规、违纪行为。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记入监考记录,其考试成绩无效。
9.考试中须保持考场安静,应试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系统管理员操作计算机,遇到异常情况和问题时举手询问。
10.应试人员应尊重监考人员和系统管理员,接受监考人员和系统管理员的监督和检查,服从监考人员和系统管理员的安排。
11.保持考场卫生,爱护机房设备,损坏者照原价赔偿。考场内禁止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