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记时间:
2022年3月11日上午8:30开始。
二、登记方式:
(一)电话登记:0559-5522000;
(二)现场登记:黟县人民检察院检务大厅。
三、来访要求: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接访场所全部消毒、通风;接访人员、来访群众按照疫情防控规定扫码测温,全程佩戴口罩。
特此公示。
黟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