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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3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117日在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毛建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黟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黟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责,为促进黟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建设现代国际乡村旅游综合示范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促进黟县社会大局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审查批捕、起诉职能,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850人,其中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2749人、本院审查起诉部门移送逮捕案件11人,审查后批准逮捕46人、决定逮捕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1112人,其中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2103人、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9人,审查后提起公诉4980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切实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处理、刑事和解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共依法对2名因证据不足、1名因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6件刑事和解、3件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认真贯彻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各项中心工作和专项治理活动。强化刑罚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充分发挥“青少年维权岗”作用,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等工作。结合举报宣传周、 “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积极开展法律宣传。结合执法办案及时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进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科学决策。

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充分发挥控告申诉检察联系群众窗口作用,积极做好法制宣传、释法说理、检调对接、和解息诉等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建立和完善案件管理中心、控告申诉接待室等服务平台,深入开展带案下访、定期巡访、联合接访活动,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共受理控告申诉、举报案件线索22件次(控告申11件次、举报11件次),均认真进行了处理,其中初核举报案件线索11件次、直接答复2件次、立案复查9件次,无涉检上访和赴省进京上访案件发生。同时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在碧阳镇、渔亭镇的大力支持下,共对4名刑事被害人进行救助,救助金额近3万元。

二、依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积极开展查办政策性补贴领域渎职侵权犯罪专项行动,不断提高查办职务犯罪的惩治力、遏制力和影响力。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99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88人、渎职侵权案件11人,涉案金额160余万元。所查办的9人中,科级干部1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人、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原村民委员会主任1人。在办案过程中,突出查办大案,立案侦查贪污受贿10万元左右案件2人,均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占全年立案数22.2%;突出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的贿赂案件,立案查办了发生在医药卫生领域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4人,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行贿的3人,占全年立案数77.8%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主动融入全县大预防格局,充分发挥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监督、指导作用。积极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行业预防,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预防建议6次,提供预防咨询53次。加强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景区”等活动,共向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乡镇村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351000余人。针对近年来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频发趋势,积极推进涉农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适时开展了“预防农村职务犯罪百场讲座进乡村”活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预防切实执行招投标领域廉洁准入制度,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工程招投标的必经程序,共提供查询95个项目1300次。积极开展预防调查,对教育、林业、涉农及医药卫生等领域职务犯罪进行了专项调查,分析发案态势,提出预防对策,促进职务犯罪源头治理。

三、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着力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刑讯逼供、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撤案11人,纠漏捕2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4件次。同时,根据高检院、省院的部署,积极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及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坚持每日驻所检察,依法对看守所收押、释放、提讯、会见等活动进行监督检察,认真落实纠防超期羁押各项制度,积极开展罪犯交付执行与留所服刑专项检查活动,向看守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维护看守所监管秩序和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强化监外执行监督,坚持日常巡回检察,并会同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对全县社区矫正人员分片进行集中教育、考察2次,向司法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4份,监督完成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监管由司法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顺利交接。

加强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监督。坚持以抗诉为中心,综合运用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多种手段,强化监督效果。共办理市院交办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件。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对认为裁判正确的申诉,耐心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裁判权威。

四、自觉接受内外监督制约,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群众社会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决定、决议和各项工作要求,对县人大关于反贪污贿赂等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院均认真梳理,逐条研究,制定措施,抓好落实。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评议检察工作,县人大对我院监所检察工作专门组织进行了视察。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和联络,积极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

自觉强化内部监督。认真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职务犯罪审查逮捕上提一级制度,积极落实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监察办法,切实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对本院执法办案、警车管理、接待群众来访、执行八项规定等情况开展督察35次,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实行对案件的集中统一管理、监控和考评,推进执法监督机制建设。

五、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

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开展党建系统联动联建、党建“双示范”创建等活动。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设道德讲堂,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等,引导全院干警坚定政治方向、树立理想信念、践行根本宗旨、公正廉洁执法。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培育先进典型,公诉科被授予全市“青少年维权岗”,2名干警分别被授予第二届“全省优秀政法干警”、第三届“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高检院制定的实施办法。积极开展机关作风专项整治及各项专项治理活动。切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廉政谈话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不断改进机关作风,提升执法形象。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坚持人才强检,推行领导干部联系青年干警、青年干警“AB”岗等育才、强才制度。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干警参加省、市、县有关岗位技能培训84人次。积极开展大练兵、大比武活动,2名干警通过了司法考试。加强检察宣传,被省、市、县各级报刊等媒体采用的各类调研文章、检察宣传、信息200余篇(条),努力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

各位代表,2013年,我院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队伍凝聚力进一步增强,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黟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同志们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执法理念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需要;二是法律监督工作手段单一、方式不多,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仍然存在;三是服务群众、化解社会矛盾能力亟待提升;四是执法办案信息化、科技化建设还需加强。对此,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工作任务

 

2014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做好今年检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化检察改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国际乡村旅游综合示范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积极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准确把握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主动融入县域经济发展战略,综合运用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更好地服务和保障黟县经济社会发展。围绕体制机制创新,充分认识检察机关保障改革的责任和作用,找准检察工作和改革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努力为黟县各项改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围绕宜居环境建设,依法打击严重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认真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围绕文化保护传承,依法查办文化惠民工程、文化服务体系、文化执法管理中的职务犯罪,严厉打击破坏文化资源的犯罪。围绕现代服务业发展,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旅游市场经济秩序和旅游资源的犯罪。围绕工业提质增效,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案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围绕农村综合发展,依法惩治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积极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围绕市场活力培育,严厉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不断改善投资消费环境。围绕城乡统筹发展,严厉打击破坏城市道路交通和公共设施的犯罪,依法查办和预防政府资金投入建设项目中的职务犯罪。围绕民计民生改善,强化执法为民的具体措施,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二、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突出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黄赌毒”等犯罪。积极参与对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促进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和公共安全体系。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切实做好涉检信访工作。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结合执法办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三、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突出查办大案和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同时注意查办案值虽小但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以回应人民群众对惩治腐败的关切。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侵害民生民利、影响基层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办重大责任事故、群体性事件以及司法不公、执法不严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权力集中部门和关键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审批权限高度集中领域、产业垄断领域上的职务犯罪案件。全力推进治理商业贿赂等工作常态化,加大对行贿犯罪惩处力度。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推进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加强预防调查、检察建议、年度报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工作,积极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职务犯罪发生。

四、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

认真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全面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行政诉讼、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完善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正确处理好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的监督与配合关系,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着力监督纠正执法不严、裁判不公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公平正义问题,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

五、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坚持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突出抓好能力素质建设,着力提高检察人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及高检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肃查处。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真诚听取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了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征程,明确了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要求,检察工作也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我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牢记职责,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现代国际乡村旅游综合示范区,创造黟县更加幸福美好明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