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四号检察建议,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
时间:2021-02-22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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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推动有关部门重视窨井盖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2021年2月20日黟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相关负责人带队走访了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宣传“四号检察建议”有关精神,进一步了解掌握本地区窨井盖建设管理总体情况及问题治理情况。
走访座谈中,我院干警就近年来辖区内因窨井盖安全问题引发的侵权问题及违法犯罪问题进行了解,并就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进行简要介绍,建议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在日常工作开展过程中要不断加强窨井盖管理,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县住建局对窨井盖在设计施工、安全性能、管理维护等方面采取的措施进行介绍,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持续加强对“四号检察建议”的学习,自觉提高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对目前在建、在管的项目再次进行排查,防患于未然,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县城管局介绍了前期对辖区内窨井盖的破损丢失问题已及时进行更换或修复的情况,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压实责任,厘清权属、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和巡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同时积极协调相关产权单位,共同推进窨井盖问题的综合治理。
民生安全无小事,井盖安全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下一步工作中,黟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以保护人民群众“脚下安全”为出发点,牢固树立“小井盖、大民生”的工作理念,不断延伸监督触角,积极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问题治理,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