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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进乡村 普法宣传入民心
时间:2020-10-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砰!”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后,一起由黟县检察院提起的余某某等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于1030日上午,在黟县宏村镇雉山村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当地村两委及村民到庭旁听。

以案释法,庭审现场成为法治教育阵地。法庭上,检察机关指控,20205月份的一天晚上,余某某等三人带着一套电鱼工具在雉山村“考溪”河道内电鱼1.56千克。经评估,余某某等三人非法电鱼的行为造成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损失以及生态环境修复所需费用共为人民币4104.22。针对该案的刑事部分和公益诉讼部分,公诉人分别进行充分举证,并在法庭辩论阶段,就电捕鱼的社会危害性和法律后果进行了详细的释法说理,希望广大村民要以此为戒,学法懂法,做一个守法公民。最后,法院当庭作出宣判,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支持民事公益诉讼诉求。经过这次庭审教育,让旁听群众充分了解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除了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责任。

宣传引导,唱响检察公益诉讼入民心。在雉山村村委会广场上,黟县检察院制作的宣传展板整齐的排列着,生动形象的图片、真实鲜活的案例,展示了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成果,让老百姓充分了解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的范围和职责,自觉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共同守护我们的蓝天、碧水、净土,维护生态平衡。此次宣传活动中,共展示展板8幅,发放图册1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5人次。

据了解,下一步工作中,黟县检察院将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责,坚持预防性和恢复性生态理念,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健全刑事制裁、民事赔偿和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责任制度,促进绿色发展,为打造生态黟县、休闲黟县、和谐黟县、幸福黟县积极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