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三公经费
预算安排情况
一、黟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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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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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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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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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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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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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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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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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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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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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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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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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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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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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部门实际,2018年共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9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0.68%。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该项经费根据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年初预算不安排到单位,统一由县外办统筹安排并由县外办集中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4.1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0.7%,减少原因主要是:经费使用安排按照《黄山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X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0.67%,减少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执法执勤车辆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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