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公开
时间:2018-07-12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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黟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公开
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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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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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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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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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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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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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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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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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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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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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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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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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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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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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黟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29.2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1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年初暂不安排预算,主要是考虑本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机率不大。若确因工作需要因公出国(境)的由县政府核实审批后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4.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地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遵照省、市、县委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
与2016年度预算相比下降了27.5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禁酒令等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5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用车的燃料费、保险费、保养费、维修费等支出。
与2016年度预算相比下降了44.12%,主要原因是车改后,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