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黟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8-07-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黟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件;

(二)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

(三)对刑事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

(四)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

(五)承办受理、接待报案、控告、申诉、举报,接受犯罪人自首,办理刑事申诉及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

二、部门概况

我院为全额拨款单位。全院编制40人,目前在职38人,长期聘用人员5人,退休人员13人。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积极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二、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四、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五、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黟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可支配收入595.77万元,其中预算拨款安排595.77万元。支出预算595.77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455.97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39.8万元,用于完成检察业务、办案支出等。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3.82万元,占0.64%;公共安全支出496.24万元,占83.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37万元,占9.8%;医疗卫生支出12.84万元,占2.16%;住房保障支出24.51万元,占4.11%

 

 

黟县人民检察院

2017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