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黟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预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8-07-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黟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件;

(二)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

(三)对刑事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

(四)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

(五)承办受理、接待报案、控告、申诉、举报,接受犯罪人自首,办理刑事申诉及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

二、部门概况

我院为全额拨款单位。全院编制40人,目前在职38人,另聘用驾驶员4人,临时聘用人员2人。退休人员13人。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积极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二、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四、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五、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黟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可支配收入533.66万元,其中,预算拨款安排533.66万元。支出预算533.66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351.86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81.8万元,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支出等。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0.87元,占0.16%;共安全支出453.40万元,84.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60万元,占9.30%;医疗卫生支出10.40万元,占1.95%;住房保障支出19.38万元,占3.63%

 

 

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