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黟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
时间:2018-07-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黟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件;

(二)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

(三)对刑事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

(四)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

(五)承办受理、接待报案、控告、申诉、举报,接受犯罪人自首,办理刑事申诉及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黟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只包括院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变化

三、2014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4年度收入总计548.62万元,支出总计503.25万元。与2013年相比,收入减少58.07万元,降低9.57%, 支出减少136.19万元,降低21.30%主要原因:一是严控三公经费;二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

四、2014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48.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8.62万元,占100%,无其他收入。

五、2014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0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5.13万元,占74.54%;项目支出128.12万元,占25.46%。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2014年度决算420.4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70.4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行政运转;“其他检察支出”50.02万元,主要用于办案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4年度决算59.35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56.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退休人员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2.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其他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014年度决算8.19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8.0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0.1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独生子女奖励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4年度决算15.23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15.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附件:1.黟县人民检察院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2. 黟县人民检察院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决算表

3. 黟县人民检察院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表

4. 黟县人民检察院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 黟县人民检察院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故本表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