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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2 26 日在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毛建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黟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主动融入黟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办案为中心、以改革为动力,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执法公信力不断提升,为黟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服务黟县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院关于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找准服务切入点,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打击、教育等职能作用。

落实维稳责任,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15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64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190人,经审查提起公诉5669人。突出打击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涉毒性案件,批准逮捕此类案件1623人,提起公诉1617人;重点打击盗窃、诈骗等侵财性案件,批准逮捕此类案件1418人,提起公诉1830;坚持打击交通肇事、滥伐林木等多发性案件,批准逮捕此类案件11人,提起公诉89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犯罪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慎捕慎诉,依法不批准逮捕56人、不予起诉79人,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最大程度地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坚持惩防并举,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继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212人,立案侦查33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22人、渎职侵权案件1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 200余万元。主动融入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参与市院办案24人,其中11人为厅级干部职务犯罪,通过办案发现异地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3人,并层报上级院。高度重视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查办,针对反映涉农职务犯罪举报多的情况,我院部署开展了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活动,集中力量进行查办,逐一对每件举报进行初查核实,对发现的2件村级基层干部涉嫌职务侵占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针对涉农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份。积极推进“科技反贪、智慧反贪、法治反贪、一体反贪”,不断提高执法办案信息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牢固树立“查办案件是成绩,抓好预防也是成绩,而且是更大成绩”的理念,切实做好预防调查、警示教育、年度报告等工作。共开展预防调查5次,进行案例分析5次,发放检察建议5份,开展警示教育14次,进行预防宣传14次。结合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明法慎行、廉洁从业”专题预防活动,对近些年来我县查办的一把手职务犯罪案件开展预防调查,剖析此类案件发案特点及原因,提出预防对策;同时针对重点部门、案件易发多发单位适时召开案件剖析会,发放检察建议,帮助建章立制;会同县纪委、县法院组织部分新提拔的科级干部、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参加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活动,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微讲座活动,我院制作的单位行贿罪微讲座在全省检察机关首届预防职务犯罪精品微讲座评选中荣获优秀奖。

强化诉讼监督,有力维护司法公正。加大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监督。监督纠正公安机关应立案而未立案案件35人,纠正后均立案并移送审查起诉;纠正漏捕犯罪嫌疑人11人,纠正遗漏罪行22人,纠正后均提起公诉并被判处刑罚;对侦查活动提出监督纠正意见1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坚持驻所检察,依法对看守所监管活动和安全防范工作进行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份。强化刑罚执行监督,监督司法行政机关提请特赦44人,提出社区矫正监督方面的纠正意见1件、检察建议11份。创新监督方式,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6名在押人员被变更强制措施;建立在押人员羁押表现纳入量刑建议工作机制,有4份量刑建议被判决采纳。加强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办理行政申请监督案件1件,经审查作不支持检察监督处理。

参与社会管理,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根据县里的统一部署,积极参加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及非法集资行为等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深入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共受理查询125次,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结合举报宣传周、专题预防等活动深入乡镇村、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法律宣传、咨询等活动,增强群众法制观念。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结合执法办案及时提出改进和完善相关工作的检察建议。继续发挥“青少年维权岗”作用,认真落实未成年人讯问安排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对1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积极探索附条件不起诉,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高度重视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郭门社区、碧阳初中等地开展法制讲座。

二、围绕人民群众关切,坚持司法为民

始终将维护群众的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满意度,夯实检察工作群众基础。

聚焦社会关注热点,扎实开展好专项活动。根据高检、省、市院的部署,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我院以开展此次活动为契机,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及其背后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共审查起诉滥伐林木案件78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11人,查办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件11人。与此同时,深入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整治“回头看”和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防止“前脚进后门出”等问题,监督司法行政机关收监执行1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以及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的期待和关切。

高度重视群众诉求,依法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共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2326人,其中控告申诉56人、举报1820人,均认真进行了处理,其中初核22人、直接答复66人、转办1417人、在查11人。强化一线化解、源头治理,加大对初信初访的办理和矛盾纠纷排查,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信访及时做好疏导和化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打造“阳光检察”,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拉近同人民群众的距离。建立了综合检务公开大厅、院史展览室。加强案件信息网络查询和终结性法律文书网络公开工作,共公开法律文书90份。开通黟县检察微博、微信等,传递检察好声音。根据省院部署的“双千双百”活动,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活动;开展开门纳谏,规范司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走进检察机关,加深对检察工作的理解,主动接受监督。

三、围绕提高执法公信力,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对检察机关的执法活动提出了更高要求,我院紧抓执法公信力这一关键,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抓好思想政治建设。根据县委及市院的部署,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活动开展着力解决干警用权、修身、律己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教育引导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纪律观、强化规矩意识,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先后有7个集体、5名个人受到省、市表彰,党建工作被授予“全县机关党建工作示范点 ”。

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着力纠正损害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的“顽疾”,引导干警树立人权保障、程序公正、规范监督、司法为民、公开透明“五种意识”。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对本院办理的96件案件进行了自查,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来院座谈、参加案件质量评查。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了职务犯罪案件查办、涉案财物管理、律师权益保障等方面长效机制。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的抓好队伍纪律作风,确保干警廉洁从检和强化机关执行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两个责任”,围绕执法办案、机关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开展检务督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狠抓机关效能建设,认真开展“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解决懒政怠政问题”等三个专项行动,大力整治“庸懒散”等现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黟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同志们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执法办案活动还存在不规范的地方;二是法律监督工作未能全面有效开展;三是查办职务犯罪理念、模式比较滞后;四是职务犯罪预防社会化格局还需推进。对此,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我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积极落实各项司法改革措施,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努力为黟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着力服务黟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加大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继续推进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维护民生民利,严厉打击教育、卫生、就业、社保、养老、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各类犯罪。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改进执法方式,正确处理执行政策与实施法律、执法办案与服务发展的关系。

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时刻紧绷维护稳定这根弦,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不断推进平安黟县建设。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加大对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的惩治力度,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管理法治化、精细化。

三、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窝案、串案,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以及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职务犯罪。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切实做好预防调查、建议等工作;强化预防实效,积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社会化的预防格局;强化警示教育,不断扩大预防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不断强化诉讼活动监督

全面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监督,努力维护宪法尊严和法律权威。重点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完善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五、认真抓好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任务落实

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改革观,认真贯彻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的有关意见,扎实做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员额制、内设机构改革、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六、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强化干警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坚定干警理想信念、政治信仰,增强大局意识和规矩意识。积极开展岗位练兵、素能培训等活动,提高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从严治检,抓好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抓好机关党的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司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认真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加快建设现代国际乡村旅游综合示范区,推进法治黟县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