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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暖人心
时间:2022-03-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初,黟县检察院创新成立了生态环境公益办案组,4年来,办案组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获得当地群众的交口称赞。
 

  该院与行政机关相继建立了“林长+检察长”、“河长+检察长”、“田长+检察长”、自然资源保护、文物资源保护五项协作机制,完善了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以及公益诉讼在线索移交、交流磋商、案件移送方面的协作机制,创新办案流程,由生态环境公益办案组一体化办理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刑事和公益诉讼案件,减少了重复环节,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诉讼效率,优化了案-件比,凝聚了公益保护共识与合力。

 

  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以来,该院办理破坏渔业资源公益诉讼案件8件,追究了14名非法捕捞水产品当事人刑事民事双重责任,督促涉案当事人缴纳生态修复费用4万余元,联合法院、农水部门开展增殖放流投放鱼苗30余万尾,并推动建立了黟县渔业联合执法机制,确保“长江十年禁鱼”铁令生威;办理河道砂石资源公益诉讼案件4件,向责任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份,建议主管单位对多名非法采砂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对县内砂石加工厂制定“一厂一策”及整改方案,并通过在重点区域、重点河段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以及安排村级巡护员定期巡河,推动建立河道保护长效机制;办理林业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3件,督促当事人补植复绿被毁坏的林地6万多平米,结合“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多次对被盗伐、滥伐山场的补植复绿情况进行勘查、检查,确保生态修复落到了实处。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一个个案件和一次次宣传,见证着检察人的一个个坚毅的脚步,也使这一理念深受群众认可,为凝聚公益保护共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