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黟县检察院党支部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时间:2021-03-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34日上午,黟县检察院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党支部换届选举。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党支部书记汪红武主持,全体党员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汪红武同志代表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通过了《换届选举办法》和选举工作人员名单,并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部委员会。汪红武、吴可为、胡佩蓓、鲍平、李宗楠五位同志当选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机关单位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考核标准》等换届选举工作要求,各个步骤和环节做到了严格、规范和有序。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章建权同志到会指导讲话,肯定了上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的努力和成绩,对新一届党支部当选委员表示祝贺,并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主题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党委、县直属机关工委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二是要加强支部班子建设,增强支部班子活力。支部委员要充分发挥团结奉献精神,拧成一股绳,把支委班子建强,把党员队伍带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把支部党建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三是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党员素质。要不断适应当前从严治党、从严管党的新常态,结合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丰富教育活动内容,开展内容丰富的特色实践活动,进一步弘扬正能量。

  新当选的支部委员们表示将立足新起点,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和工作目标,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本院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年!

  大会结束后,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支委会,选举汪红武同志任支部书记,吴可为同志任副书记,同时明确了支委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