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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护航民企发展”——黟县检察院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时间:2019-08-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828日下午,根据高检院、省、市院的统一部署安排,黟县检察院举行了“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县工商联相关领导,部分县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代表参加活动,该院党组副书记汪红武全程陪同。

  受邀来宾先后参观了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务工作区、院史室和检察文化长廊等,近距离的接触和了解检察机关。随后县检察院为受邀的来宾进行了题为“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法律讲座,并向他们赠送了《案说民营企业法律风险》的图书和该院制作的关于涉民营企业案例的宣传册页。讲座通过大量列举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当中易发多发的刑民事案例,提醒民营企业家们要提高法律意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既要做到依法合规生产经营,又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规避法律风险。

  在接下来的座谈会上,院党组副书记汪红武向受邀来宾介绍了检察机关的四大职能和该院内设机构设置情况等,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葛雪梅汇报了该院今年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汇报了该院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开展情况。与会来宾纷纷表示,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拉近了民营企业和检察机关的距离,加深了对检察机关的职能的了解,真切地感受到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和所做的努力,特别是精心为他们准备的法律讲座,可谓为他们送上一场丰盛的法律知识大餐。

  座谈中,县工商联主席刘钢指出,县检察院通过上门走访企业、商会,加强对涉民营经济案件办理,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活动等,做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同时也提出了进一步加强与工商联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情况等制度;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法治宣传,让民营企业知法守法懂法用法;深入了解民营企业的司法需求,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等意见和建议。

  最后,该院党组副书记汪红武表示,将吸收来宾们的意见建议并加以落实,牢固树立依法平等保护的理念,不断强化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保障工作机制,努力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