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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一场国家级保护区内的以案释法
时间:2022-08-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柯某某,现在宣读对你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83日上午,在黄姑河国家级光唇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所在的美溪乡黄姑村,黟县检察院检察官正在依法对涉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柯某某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黟县公安局民警、黄姑河村委会工作人员和部分村民在现场见证。

 

  感谢检察机关对我的宽大处理,我一定会履行好生态环境修复责任,以后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人!”柯某某表示真诚悔罪。

 

  案情回顾:想阻止别人网鱼,自己却偷偷下网触刑

  202218日下午,柯某某在山上拾完柴火后准备回家,看到草棚内有一副以前放在那的渔网,其想着现在黄姑河已经全面禁渔,为了防止他人用该网捕鱼,就顺手把它带回家。在返回途中撑竹排途径黄姑河国家级光唇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美溪乡柯家“黄连坦”段河道时,看到河中有鱼,就想最后再捞一把,于是把网下到河中,半小时后共网得小鱼4条,见鱼太小就随即放回河中,后自行回家,其不曾想到作案过程已被黟县渔政信息中心视频监控拍摄发现。经相关部门鉴定,柯某某网鱼所用渔网为单片刺网(网目内径尺寸小于60mm),为禁用渔具。黄姑河国家级光唇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为禁渔区,自201811日后已实行全面禁捕。

 

  案件处理:认罪认罚认赔,不起诉+生态环境修复

  考虑到柯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又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等情节,黟县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但不起诉不能免除当事人的生态环境修复责任,不能免除行政机关依法对其行政处罚。在认罪认罚阶段,柯某某也明确表示愿意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对于这类案值较小轻微损害生态环境的案件,黟县检察院采取“认罪认罚认赔”诉前督改办案模式,在公益诉讼诉前阶段当事人自愿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不再另行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但会持续跟踪督促行为人开展生态修复,确保生态环境修复责任落实到位。

 

  公开宣告: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黄姑河国家级光唇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作为黟县境内唯一一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黟县检察院检察官最终选择在该保护区所在的美溪乡黄姑村进行公开不起诉宣告,并邀请了黄姑河村委会工作人员和部分村民现场旁听。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检察官在不起诉宣告时,从法律适用、不起诉依据及非法捕捞的危害性等方面对被不起诉人柯某某进行了法理情交融的训诫教育,充分发挥案件在释法说理、宣传教育方面的作用,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长江“十年禁渔”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