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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听证+释法”,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时间:2022-07-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促进司法公开,以更好形式释法说理,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719日,黟县检察院对一起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拟不起诉依法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和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参加。
 

  20225月的一天上午,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在黟县武溪河内使用自制电鱼工具电鱼时,被执法人员发现并制止,执法人员现场查获渔获物0.235千克。孙某某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的方法捕捞水产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鉴于孙某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自愿承担生态修复责任等情节,黟县检察院拟对孙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听证会上,一体化承办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检察官对该案事实的审查认定、法律适用、拟作相对不起诉理由以及公益诉讼案件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详细介绍,听取了侦查人员、值班律师的意见。听证员们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认为孙某某的犯罪行为属于情节轻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决定。犯罪嫌疑人孙某某也当场表示“今后一定吸取教训,不会再去电鱼,愿意拿钱买鱼苗进行增殖放流,来保护生态环境。

 

 

  本次听证会是黟县检察院首次对涉及食药环领域犯罪案件召开的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这不仅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的有效举措,也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体现,有力提升了群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让检察工作得到社会各界更广泛的了解和认可。下一步,黟县检察院将持续推进生态司法保障,通过公开听证等方式做好以案释法工作,努力将案件办成法治教育样本,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