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
画师嫌疑人的自白:“我还以为是自己很厉害!”
时间:2022-05-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黟县检察院讯问室内:
 

  “你怎么抓了这么多“石鸡”?整整34只,重量有12斤!”

 

  面对检察官的严厉讯问,犯罪嫌疑人查某某也一脸吃惊。“我当时也不知道那么点时间怎么抓了这么多?”

 

  “你现在明白原因了吗?”检察官追问道。

 

  “我现在明白了。”查某某长叹一口气,“被抓的那天,我就打电话给我朋友,他们都说我傻,现在谁都知道抓“石鸡”是违法的,已经没人去干这蠢事了!现在生态环境好了,“石鸡”就多了起来,所以这么点时间我才能抓这么多,我还以为是自己很厉害!”

  “你现在对这件事有什么认识?”检察官再次追问。

 

  “我现在后悔极了,我本是个画师,有个正当工作,有个和谐家庭,现在都被我搞砸了!我以后再也不敢做这事了,希望司法机关能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查某某最后恳求道。

 

  原来,在今年3月的一天下午,犯罪嫌疑人查某某想弄点野味给家人吃,于是携带头灯、网袋、雨靴等装备,驾驶二轮摩托车来到黟县宏村镇某村,将摩托车停在村口操场上。晚上19点多,查某某开始沿着河流逆流而上,采取夜间照明行猎的方式捕捉“石鸡”(学名“棘胸蛙”,系国家“三有”野生动物)。晚22时许,查某某捕捉了30多只“石鸡”后下山时被当地村民发现,便关掉头灯躲藏起来。村民走后,查某某担心村民在附近蹲守,于是将网袋装的“石鸡”丢弃在村口,然后翻山绕过村庄来到村道上,并辗转逃离村庄回到家中。次日清晨,查某某丢弃的“石鸡”被村民发现并上交公安机关,30多只“石鸡”后被全部放生。查某某于315日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考虑到查某某有着认罪悔罪、自动投案、放生“石鸡”等情节,检察机关对其提出了从宽处罚量刑建议,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目前,该案已由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县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

 

  检察君提醒大家:非法狩猎、贩卖野生动物带来的不仅仅是生命健康的隐患,还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广大朋友务必要提高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