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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女不赡养,检察院来帮忙!
时间:2019-09-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黟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了本县首例依法支持弱势群体起诉案。黟县宏潭乡张某起诉赡养纠纷案件,经黟县法院巡回法庭在宏潭乡宏潭村依法公开审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其三个儿子给付护理费、尽赡养义务。

  据了解,该案张某系黟县宏潭乡宏潭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已85岁高龄,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收入,且今年2月不慎摔伤住院,子女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经乡村干部调解均未能就护理费和赡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黟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了解情况后,为主动服务弱势群体,助力精准脱贫攻坚战,积极向张某介绍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于是,张某向检察院提出了支持起诉申请。经依法审查,检察机关认为,“百善孝为先”,子女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办案人员及时深入张某所居住的宏潭村了解情况,并依法向黟县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多方共同努力,最终促成了上述调解协议的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