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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黟县县委县政府出台意见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时间:2018-11-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黟县县委办和政府办以黟办(201846号文印发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出台,体现了黟县县委、县政府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对凝聚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共识和合力,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在黟县的深入开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大的意义。

  意见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大意义”。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对黟县全面实施生态立县、旅游强县、文化名县、创新活县、开放兴县“五大战略”,打造现代国际乡村旅游综合示范区的具有重要的司法保障作用。要求全县党政机关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意见指出:要坚持党的领导,着力营造公益诉讼工作的良好环境。要求全县各部门要自觉把公益诉讼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切实把保护公益作为服从服务于全县大局的有效措施,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各方面配合的工作格局。

  意见要求,行政机关应当坚持依法行政,积极配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意见》指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县各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接受司法监督的自觉性,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意见要求,检察机关应当“聚焦战略目标,切实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作用方面”。要树立正确办案理念,坚持保护社会公益与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并重,坚持加强法律监督与促进依法行政并重,坚持加大办案力度与提高办案质效并重;要围绕公益狠抓司法办案,严格依法查办公益诉讼案件,重点办理县委、县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关系全县可持续健康发展的生态环境和世界文化遗产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专业的公益诉讼办案队伍。(吴永标 操震)